索 引 号 MB1647826/2019-00094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9-06-03
文 号 泰医保党组〔2019〕2号 时 效

关于印发《关于纵深推进全市医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5 19:43 信息来源:泰兴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纵深推进全市医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抓好贯彻执行。

2019年6月3日



关于纵深推进全市医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行动方案》(泰扫黑〔2019〕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年度工作任务,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聚焦医疗保险服务、医疗救助、“两定”机构协议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综合整治等长效机制,推动医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三个明显提升”的目标,即:医保领域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行业管理有效加强,组织建设更加完善,医保领域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防范打击医保领域涉黑涉恶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拓宽宣传面,提高宣传效率,以提升群众知晓度为着力点,进一步引导群众准确把握黑恶犯罪特征、精准提供举报线索。设置本部门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单、宣传海报以及重点区域固定宣传展架等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督促各协议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公告;深入挂钩帮扶村、走访村、所属社区等广泛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知识手册,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知晓度。

2.深挖摸排各类线索。坚持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针对定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门诊部、党员干部有无充当“关系网”“保护伞”,对恶意骗保的、借口维权干扰破坏正常秩序等行为,主动作为,深挖线索;充分发挥医保部门职能优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标点符号标点符号”缺少成对缺少成对主题教育活动、大走访大落实新风行动等,通过进村入户访企、网上征集民意等方式,分析梳理局成立以来的投诉举报信息、专项检查情况,切实摸清医保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和社会治理乱象,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报至市扫黑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医保领域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综合整治等机制,切实铲除利益链条和腐败滋生的土壤,推动医保领域堵塞漏洞、加强监管,促进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

3.聚力攻坚黑恶案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完善重大案情协调会商机制,对于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提请局相关领导、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召开协调会议或上报有关部门会商,共同研究重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运用以及证据完善等重点问题,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

4.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坚决查处本部门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等行为;坚决处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渎职,不作为,存在涉黑除恶苗头倾向性问题等行为。

四、组织领导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兼)。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科室、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要定期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医保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着力解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形成常态化研究协调机制。

2.完善领导挂钩机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责任机制,局负责人分别挂钩联系分管科室(单位),具体负责指导、督查、协调挂钩联系点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制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作为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严格兑现奖惩。

3.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落实“谁牵头谁负责”责任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条线进行专项督导。局办公室围绕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查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限期整改落实;对敷衍塞责、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等措施,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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