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坚持适度引领、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推进国省干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区域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等项目建设,现已初步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网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按照“十三五”总体规划,我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投融资工作已成为构建我市大交通格局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泰纪办发﹝2018﹞20号、泰财债﹝2018﹞16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健全交通系统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管理责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成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曹斌、泰通集团董事长陆庆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国有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监管责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工程立项审核,认真评估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债务风险应急计划需要调整投资计划,做好系统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健全规范的举债机制。
1、构建市场化运作融资机制,合理融资举债,牢固树立“借用还”相统一的观念,加强举债中长期规划研究,切实做到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可用财力增量相适应。
2、利用好泰通集团优质的现金流,积极运用ABS“资产证券化”、停车场项目绿色专项债、PPN等适合拥有较好现金流的企业融资模式,打破原有单一做银行项目贷款的方式,从而确保资金链持续不断。
3、继续推进PPP项目。积极与财政局、发改委对接PPP相关工作,虽然目前公路项目因无经营收入不能进入PPP项目库,但是我局仍然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研究采用PPP模式的投资建设有收益的工程项目,从而减少政府对工程的投入,降低平台公司负债率。
4、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维持资金链的延续。在政府补助资金匮乏、银行融资难度大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对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已经明确的,要争取资金早到位;对已列入计划但投资未完全落实的,要争取早日落实,为建设资金提供基本保障。
5、统筹财政资金,加大政府调控力度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局所实施交通工程均属公益性项目无收费收入来源,建议将在建工程和当年的工程计划与市财政拨付资金挂钩,解决一部分存量债务问题,降低融资平台负债率,为持续融资提供保障,确保交通工程资金链的有效延续。
三、加强融资平台管理。
1.根据市委、市政府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的部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我局不断充实泰通集团资产,规范公司管理,将交通运输系统优质资产纳入到泰通公司的合并范围,打造AA级主体信用评级的优质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为资金链的不断提供坚强保证。
2.制定年度融资计划。每月按照工作序时进度,向国资中心报送融资执行情况和月度计划表,从而确保避免举债的随意性。
在金融形势比较严峻的背景下,我局将高度重视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明确由我局财务审计科负责该项工作,按照“去存量、控增量、防风险”的总体目标要求,确保全系统不出现任何债务风险。
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