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870/2018-00147 分 类 法规公文
发布机构 泰兴市广陵镇 发文日期 2018-03-02
文 号 时 效

关于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2 00:00 访问次数:

各村(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实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集,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民宗、政法、党政办、派出所、民政科、文化站、广电站、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宣传科,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研究确定全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制度及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全镇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成员科室站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精心设计载体性活动,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常态。督促评估全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同时配套建立重要事项会商、特殊情况通报、定期督导评估等制度。按照制度要求,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交流各成员科室站所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明确阶段性任务;遇有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出现或发生,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有关科室站所负责人列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有关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协调理顺关系;定期对全镇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及时向党委报告相关情况。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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