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安康关爱行动”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加强我镇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 根据省老龄办、泰州市民政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康关爱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安康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老年人口已达27万人左右,占户籍人口比例22.5%,我镇老年人口已达13471人,占户籍人口比例25%,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镇老年人口呈现出增速快、寿龄高、空巢多、需求广、持续化等特征。老年人主要通过家庭赡养和社会保险、社会求助等获得基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由于近年来老年人意外伤害呈现上升趋势,由此导致的医疗费用、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实施“安康关爱行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服务,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不仅可以使老年人在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之外,增加商业保险保障,而且可以解除老年人家庭及其子女的后顾之忧,这对于提高老年群体的意外伤害风险应对能力,维护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我镇养老服务产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安康关爱行动”的主要内容及组织实施
1、主要内容。“安康关爱行动”是指在政府的倡导与支持下,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形式,为全镇老年人提供日常保健咨询及意外伤害保障,具体保障方案见附件。
2、组织实施。根据自愿参保原则,老年人“安康关爱行动”由民政部门和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联合组织实施。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要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服务和理赔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大力支持,会同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共同做好宣传、推广和收费工作。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要将辖区内老年人参保情况、理赔情况报镇民政科备案。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三、活动开展的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民委员会和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安康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此项工作。要把实施“安康关爱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为老年人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镇将把各村(居)推进这项工作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民委员会和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实施“安康关爱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了解“安康关爱行动”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方便及安全保障,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和参保程序,使老年人“安康关爱行动”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3、加强沟通协调。各村(居)民委员会和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民政办和老年组织,重点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组织收费、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开展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中国人寿泰兴支公司负责业务咨询、办理、理赔相关活动。要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商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康关爱行动”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