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政发〔2016〕147号
关于深刻吸取江西“11·24”事故教训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安委会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和江苏三木物流“11·25”起火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3号)、《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295号)和泰兴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刻吸取江西“11·24”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深刻吸取江西“11·24”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深刻吸取江西“11·24”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2日
深刻吸取江西“11·24”事故教训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左右,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工地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11·24”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社会形势平安稳定。
二、检查内容
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关口前移,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
1、道路交通。
牵头单位:广陵交警中队
责任人:杨久贵
检查重点充分吸取近期省内外旅游大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教训,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路检路查,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督检查客运站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运输安全预案。要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摸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完善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各种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尽快消除隐患。
2、建筑施工。
牵头单位:村建站
责任人:刘克俭
检查重点: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较大事故。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派出所
责任人:丁海波
检查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发动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抓好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错时巡查;加强对辖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服装加工点、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或关停等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4、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桥分局,经服中心配合
责任人:何世伟、肖巧龙
检查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特种设备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完善特种设备台帐等相关资料。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的管理状况。“三落实”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落实定期检验;“两有证”即特种设备有登记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一应急”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5、农业机械。
牵头单位:农服中心
责任人:李松南
检查重点:(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把手”负总责等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上道路运输拖拉机安全作业情况。以拖拉机运输机组及外省牌证变拖为重点,加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脱检脱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3)对农机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报废农机情况。
6、水利。
牵头单位:水利站
责任人:吴防震
检查重点:检查运转灌水的站房有无危房和防控应急措施。
7、电力。
牵头单位:供电站
责任人:于洪平
检查重点:对供用电单位管理以及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的情况。
8、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安监办
责任人:黄振华
检查重点:烟花爆竹零售点。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二是现场安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专店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三是严禁异地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四是严禁私设仓库。五是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六是检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
9、学校。
牵头单位:教育科
责任人:苏振庆
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校车安全管理。医院应急演练及消防安全管理。
10、食品、药品安全。
牵头单位:食药办,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桥分局配合
责任人:陈富明、何世伟
检查重点:餐饮单位、药品经营单位有无违法经营现象。
11、敬老院。
牵头单位:民政科
责任人:陈永江
检查重点:消防及用电安全。
12、非法经营油漆等危险化学品个体户。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桥分局
责任人:何世伟
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油漆等危险化学品的个体户,要督促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逾期不办的,坚决打击、取缔。
13、危险化学品。
牵头单位:镇安监办
责任人:黄振华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狠抓问题整改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认真执行泰州市安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安监〔2016〕280号)要求,要针对冬季化工行业特点,强化危化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防冻、防寒检查,防止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要严密组织对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网进行排查,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4、风险较大作业领域、冶金等重点工贸企业。
牵头单位:镇安监办
责任人:黄振华
突出抓好工业企业有限空间、冶金煤气等风险较大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厂中厂”、非生产环节和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气体爆燃和中毒等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煤气作业审批制度和相关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时间安排
结合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各检查组(附件1)要立即根据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特点和监管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联合检查,集中整治,积极督导整改,完善安全措施,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隐患,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请各检查组将检查表(附件2)于12月6日前交镇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治隐患、防事故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大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安委会主任、镇长成峰任组长,镇安委会副主任、副镇长鲁峰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法,全面整治。各检查组要整合力量,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逐一造册登记,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对严重影响安全且无法及时整治的,一律停产整顿或予以关停取缔;对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防止各类隐患死灰复燃,确保隐患整治不走过场。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镇安委办将成立督查巡查组,对各检查组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巡查,对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附件1、珊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分工表
2、珊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
附件1:
珊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分工表
2016年12月
项目 |
检 查 对 象 |
组 长 |
成 员 |
人员聚集场所消防 |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个体商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
陈卫国 |
责任人:丁海波 |
敬老院 |
重点检查敬老院消防安全情况。 |
责任人:陈永江 成员:吴玉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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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本镇辖区内在建项目、沿线燃气管道。 |
徐 明 |
责任人:刘克俭 成员:顾九郎 |
电力 |
梳理、整治供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安全供用电。 |
刘吉亚 |
责任人:于洪平 |
道路交通 |
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责任人:杨久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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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农业机械 |
农村泵站、农业机械。 |
责任人:吴防震 李松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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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重点检查校园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苏振庆 |
责任人: 苏振庆 |
特种设备 |
辖区内所有特种设备。 |
成峰
鲁峰 |
责任人:何世伟 成员:肖巧龙 |
冶金等工贸企业、 化工企业 |
天海铸造、春申铸钢、金煌铸钢、锡兴磁电、美驰特钢、富强特钢、季泰通用、胜达铸钢、久保联实业、江宇机械、正源特钢、方圆型钢、金牛铸钢、宏昌金属、双鑫石油机械。 |
责任人:黄振华、薛桂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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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佳涂料、药用安瓿厂、珊瑚砖瓦厂、四方砖瓦厂、协荣纺织、跃龙机械、汇龙光电、卓高广告、恒宏环保、安泰精密传动、裕华商混、海博环保、三志制动器、洋洲空调、洋洲生物质、天祺环保、东海气站、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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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经营网点。 |
责任人:黄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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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 |
餐饮单位、药品经营单位经营现象。 |
鲁峰 |
责任人:何世伟 陈富明 胡立新 |
非法经营油漆等危险化学品个体户 |
无证经营油漆等危险化学品的个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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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何世伟 |
其他经营单位 |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其他工商贸企业、农民建房,小服装厂、个体商店。 |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
各村(居)安全管理员 |
附件2:
珊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盖章): 检查日期:2016年12月 日
序号 |
检查日期 |
隐 患 情 况 |
整 改 措 施 |
整改时间 |
整改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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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长(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
注: 1、检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镇安委办,一份企业留存。
2、各检查组于12月 6日下午下班前将此表报送镇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