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省委组织部及泰州、泰兴市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四个集中”行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集中排查行动
1.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各村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家家到”排查,全面摸清发展状况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五个清”,即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未建党组织原因清。
2.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各村(居)党组织要把摸排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一企(社)一档”要求(见附表),分层分类建档。非公有制企业,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以各村(居)为单位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保持数据动态更新,为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3.梳理掌握突出问题。在全面总结分析台账数据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梳理党组织应建未建、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党员占比少、党组织书记未选配、党的工作未有效覆盖等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一企(社)一策”的要求,明确推进“两个覆盖”的任务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
二、开展集中组建行动
4.明确工作目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按照党章规定成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派驻帮建、龙头带建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服务、组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今年年底前,实现“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单独组建率明显提升,党的工作要动态保持100%全覆盖。其中,非公有制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要有党员、100人以上的要建立党组织。
5.突出重点难点。要注重抓难点抓兜底。对规模较大、具备组建条件而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外商投资、互联网、文化创意等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各村(居)及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系指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做好发展党员、组建党组织等工作;对大量分散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在村(居)党组织要担负起兜底管理责任,把分散的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
6.强化有效覆盖。对已建立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内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凝聚服务群众开展活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新建立的党组织,要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持续加大支持帮扶力度,确保党组织活动能开展、作用能发挥,防止边建边散;对联合党组织覆盖单位过多的,要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各单位发展和党员数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确保有效运转;对有3名以上兼职党员,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设立党员活动小组,组织党员定期开展活动。
三、开展集中规范行动
7.强化队伍管理。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集中推优力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规模以上“两新”组织11月底前均要组织开展1次集中推优活动。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督促“口袋”党员亮明身份,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积极稳妥做好“失联”党员处置工作。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纳入有效管理。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针对部分“两新”组织党员人数少的实际,通过培育入党积极分子、倾斜发展党员指标、组织党员专场招聘等途径,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8.严格执行党内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推进“两新”组织党员、经营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全面实行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的“双述双评”制度。
四、开展集中保障行动
9.强化力量保障。要通过各种渠道选配党组织书记,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让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
10.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上级党组织可通过党费拨返、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建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等措施,对“两新”组织建设阵地、开展活动予以支持。“两新”组织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支持。要充分利用好税前扣除制度,参照中组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规定,按照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标准,据实在“两新”组织应缴纳的所得税前扣除。
11.建强阵地保障。大力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两新”组织单独建立党建活动阵地。充分发挥各类创新园、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平台作用,为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活动阵地、教育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村党组织与“两新”组织党组织场所共用、资源共享。积极运用微信、微博等网络资源,充分发挥好江苏省开发园区党建信息平台——手机APP“红旗飘飘”作用,为“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学习交流服务。
各村(居)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四个集中”行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与贯彻全国、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基层党建其他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指导推动,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今年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11月份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党组织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进“两个覆盖”的具体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验收销号,精准推动“两个覆盖”专项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个集中”行动从今年10月份启动至2017年1月份结束。各基层党组织将有关表格于每月20日报组织科,落实“四个集中”行动推进“两个覆盖” 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组织科。
附件:1.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3.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情况统计表
4.非公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情况统计表
5.集中推优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
2016年11月1日
附件1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从业人数: 人 | ||
生产经营范围 | 港澳台资□ 外资□ | |||
经营运行情况 | 注册资金: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上一年度纳税总额 万元 | |||
出资人(负责人)情况 | 主要出资人(姓名: 联系电话: ) 主要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同上不填写) | |||
党组织建立情况 | 已建立党组织□ 未建立党组织□(未建立原因: ) | |||
中共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数 | 有党员□(有 名,党组织关系已转入的党员 名,近2年发展党员 名) 无党员□ 有入党积极分子□(有 名,近2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名) 无入党积极分子□ | |||
建立党组织的填写 | 党组织组建方式 | 单独组建□ 联合组建□(联合组建的其他单位是 )联合组建方式:按行业□、按区域□ | ||
党组织设置 | 党 委□ 党 总 支□ 党 支 部□ 联合党委□ 联合党总支□ 联合党支部□ | |||
党组织隶属关系 | 隶属县(市、区)党委□ 隶属乡镇(街道)□ 隶属村(社区)□ 隶属园区□ 隶属私个协会□ 其 他□ | |||
党组织书记身份 | 既是主要出资人、又是主要负责人□ 是主要出资人、不是主要负责人□ 不是主要出资人、是主要负责人□ 管理层其他人员□ 非管理层人员□ | |||
党务工作者配备情况 | 已配备□(有 名专职党务工作者) 未配备□ | |||
专职副书记配备情况 | 已配备□(姓名: 联系电话: ) 未配备□ | |||
参加党务干部培训情况 | 有参加□(近2年参加培训 人次) 未参加□ | |||
党建工作指导员情况 | 已派驻□(姓名: 派出单位及职务: )未派驻□ | |||
党组织活动阵地情况 | 单独建立阵地□(有 ㎡) 联合建立阵地□(有 ㎡)联合组建的其他单位是 无阵地□ | |||
上一年度党建工作 经费情况 | 有经费□(有 元,经费来源:上级组织下拨□、党费拨返□、企业管理经费列支□、税前扣除□,其他□) 无经费□ | |||
填表说明:请在相应“□”打“√”
附件2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社会组织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从业人数: 人 | ||
社会组织种类 | 中介组织□ 社会团体□ 服务范围: | |||
负责人情况 | 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兼职□(兼职单位: 职务: ) | |||
党组织建立情况 | 已建立党组织□(是否将党建工作写入章程、合伙协议□) 未建立党组织□(未建立原因: ) | |||
中共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数 | 有党员□(有 名,党组织关系已转入的党员 名,近2年发展党员 名) 无党员□ 有入党积极分子□(有 名,近2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名) 无入党积极分子□ | |||
建立党组织的填写 | 党组织组建方式 | 单独组建□ 联合组建方式:按行业□、按区域□ | ||
党组织设置 | 党 委□ 党 总 支□ 党 支 部□ 联合党委□ 联合党总支□ 联合党支部□ | |||
党组织隶属关系 | 属地管理: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隶属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党组织□ 隶属登记管理机关□ 其 他□ | |||
党组织书记身份 | 主要负责人□ 管理层其他人员□ 其 他□ | |||
党务工作者配备情况 | 已配备□(有 名专职党务工作者) 未配备□ | |||
专职副书记配备情况 | 已配备□(姓名: 联系电话: ) 未配备□ | |||
参加党务干部培训情况 | 有参加□(近2年参加培训 人次) 未参加□ | |||
党建工作指导员情况 | 已派驻□(姓名: 派出单位及职务: )未派驻□ | |||
党组织活动阵地情况 | 单独建立阵地□(有 ㎡) 联合建立阵地□(有 ㎡)联合组建的其他单位是 无阵地□ | |||
上一年度党建工作 经费情况 | 有经费□(有 元,经费来源:上级组织下拨□、党费拨返□、企业管理经费列支□、税前扣除□,其他□) 无经费□ | |||
填表说明:1. 请在相应“□”打“√”。2. 社会组织名称需填写规范性全称,从业人数是指社会组织中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数量,但不包括会员单位的从业人数。3. 社会组织主要分为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四类,其中,中介组织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建筑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团体包括各类学会、研究会、志愿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社区群众文体组织等;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机构等非营利性民办组织等。
附表3
非公企业党组织集中组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领导签字:
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现状(截止到今年9月底) | 月份开展集中组建情况 | 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 | ||||||||||||||||
非公企业总数 | 其中: |
建立 党组 织数 | 规模以上企业单建党组织数 | 规模以下企业组建情况 | 建立党组织企业数
| 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 | 规模以上企业单建党组织数 | 规模以下企业组建情况 | 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数 | 应建 未建 的 | 仅有个别党员的 | 没有党员的 |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数 | |||||
规模以上企业数 | 规模 以下 企业 数 | 单独建立党组织数 | 建立各类联合党组织数 | 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数 | 单独建立党组织数 | 建立各类联合党组织数 | 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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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认真统计,确保准确无误,并由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0前报组织科。
附表4
非公社会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领导签字:
非公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现状(截止到今年9月底) | 月份开展集中组建情况 |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 | ||||||||||||||||
非公社会组织总数 | 其中: |
建立 党组 织数 | 规模以上社会组织单建党组织数 | 规模以下社会组织组建情况 | 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数
| 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 | 规模以上社会组织单建党组织数 | 规模以下社会组织组建情况 | 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 | 应建 未建 的 | 仅有个别党员的 | 没有党员的 |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数 | |||||
规模以上社会组织数 | 规模 以下 社会组织 数 | 单独建立党组织数 | 建立各类联合党组织数 | 联合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数 | 单独建立党组织数 | 建立各类联合党组织数 | 联合党组织覆盖企业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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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认真统计,确保准确无误,并由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报组织科。
附表5
集中推优活动相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领导签字:
集中推优 | ||||
集中推优活动次数 | 推优 人数 | 其 中 | ||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 | 推荐发展对象人数 | 发展入党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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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送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