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实行火葬,禁止土葬,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充分利用已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引导新增骨灰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安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6年殡葬改革工作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火化率达标、乱埋乱葬、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管理情况、新增骨灰进公益性公墓安葬等殡葬改革工作任务,实行量化考核,达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目标。
二、考核内容
1、火化率(40分)。
新增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火化率达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按人口的7‰计算。
2、禁止土葬、乱埋乱葬(10分)。
全年各村(居)无土葬、乱埋乱葬。每被举报一例土葬且未起尸火化的,扣10分;每被举报一例乱埋乱葬的,扣10分。
3、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新增骨灰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室设施安葬安放(50分)。
2015年未完成公益性公墓任务的村(居),2016年要确保公益性公墓建设到位并通过市局验收。2015年底前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存放室的,新增骨灰必须进入公墓安葬安放;未建成公益性公墓的,新增骨灰必须寄存于殡仪馆的骨灰存放室或刘庄骨灰存放室。每发现一例未进扣10分;农村公益性公墓未按《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扣5分。上述两项扣完为止。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政府牵头组织考核。主要采取"听、看、查"等方式进行。听:听取各村(居)殡葬改革工作汇报,包括公墓建设情况、新增骨灰进公墓情况等;看:结合公墓验收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墓管理情况;查:根据殡仪馆提供的各村(居)死亡人员名单,计算火化率,查点骨灰进公墓或骨灰存放室情况。考核结果列入2016年村(居)双文明百分赛。
201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