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33/2016-00139 分 类 部门(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6-03-08
文 号 时 效

关于2016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03-08 00:00 访问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春节前,我市按照部、省、市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与人社、信访等部门通力合作,有效化解矛盾,建设领域清欠形势总体平稳,但仍有少数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多起群体性讨薪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皇家水岸花园项目。建设单位为泰兴市乾丰置业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江苏天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淮安宏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900万元,单位负责人失联。该总包单位2015年春节已出现类似事件,劳务分包单位不能提供工资表,借讨要工资为名组织工人多次到市政府门口拉横幅集访。

2.碧云广场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碧云商业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总包单位为泰兴市方圆建筑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苏州辰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总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300万元。总包单位未对工程实施有效管理,建设单位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现象,未监督支付工人工资,事件发生后消极应对,导致工人到我局及人社、信访等多个部门集访,封堵市政府大门。

3.虹桥长江国际花园以及金御华府项目。施工单位为中机环建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600万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支付了工程款,施工单位仍以讨要工资为由,组织工人封堵虹桥镇政府大门和金御华府小区大门。

4.济川药业厂房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川药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双方因工程结算发生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260万元,施工单位封堵建设单位大门。

5.龙府花园三期项目。建设单位为泰兴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博尔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200万元,工人采取封堵省道等过激手段讨要工资。

6.泰兴市城北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阳江路项目。建设单位为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施工单位为江苏裕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组织不力,工期拖延严重,以拖欠工人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组织大量分包人员到建设单位围堵工作人员。

7.元竹学府佳园项目。建设单位为泰兴市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华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与班组因工程量有较大争议,未能结账,后经我局多次协调,最终达成一致,并结清了工资,但在处理过程中未能安抚好工人,导致工人多次上访。

二、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泰兴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泰政规〔20105号)和《外地建筑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政办发〔20099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对以下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限制进入我市建筑市场6个月(从发文之日起)。

1、泰兴市方圆建筑有限公司

2、江苏裕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江苏恒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江苏华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博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将以下单位上报省建设厅,予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处罚。

江苏天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宏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苏州辰治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机环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通报中所涉及建设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春节前未能解决的事项必须在3月底前结清。否则,我局将协调有关部门对其采取停止质量、安全的监督,暂停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直至吊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限制手段。

希各建设、施工单位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妥善做好工程款结付和民工工资发放工作,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集访等恶性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好我市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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