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依据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53号)等文件精神,实施城镇职工大病统筹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大病统筹,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参保人员患有大病发生的高额医药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拓展和延伸。通过开展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工作,可以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减轻城镇职工大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
泰兴市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基金。
2.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1111.95万元
3.实施时间及保险年度
泰兴市城镇职工大病统筹业务承办项目实施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年度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供应商需承诺履行在此期间的保险责任)
4.相关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为泰兴市城镇职工大病统筹业务承办项目提供服务,协助、参与医保相关运营。
(2)中标供应商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管理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成立专门部门,至少配备16名工作人员(其中必须含2名医药专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并接受其统一管理。
(3)中标供应商应为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配备一辆工作车辆,日常管理由承保供应商负责,工作需要时(含长途)随叫随到,且服从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三、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四、意见反馈
征集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
社会公众可通过书面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18252691960
电子邮箱:164254735@qq.com
联系地址: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