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部门、参保人员:
根据《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泰医保规〔2025〕1号)、《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办函〔2025〕54号)等文件规定,经自愿申报、现场核查、评估公示等程序,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符合长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条件,现将其纳入泰兴市长护保险协议管理(名单见附件)。
附件:泰兴市长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新增名单
泰兴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泰兴市长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新增名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类别 |
1 | 泰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 泰兴市长征路1号 | 评估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