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69122160/2016-05704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6-01-05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05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具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

1.成立机构,落实责任。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吉小明任组长,副主任严新国、陈苏、纪工委书记朱正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健全制度,认真落实。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并鼓励单位干部职工撰写各类工作信息,并按照规定将工作信息与机构职能,依法行政等内容,经领导审核后在网页上进行公开发布。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后,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我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全面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条例》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公开办的要求,我办对涉及职能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工作运行、服务效能等情况,全年共计71条。

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畅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并及时公布和更新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等,为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产生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信息公共查阅室、网站改版等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在市公开版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积极采取方便快捷的形式,拓展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771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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