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69122160/2023-09385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3-03-22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3-22 12:32 信息来源: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访问次数:

(一)负责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二)负责指导本市行政许可部门及其项目的进驻和服务窗口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协助指导各分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负责政务服务项目的接待、咨询;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市镇(乡)两级帮办代办工作。

(四)负责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建设,协调、督促项目审批相关部门做好帮办工作,配合做好并联审批、联合评估、联合图审、联合踏勘等工作。

(五)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交易。

(六)负责协调服务对象的投诉或质询等事项。

(七)负责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各项服务。

(八)负责中心各窗口人员项目办理情况督查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及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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