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69122160/2018-04426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18-03-14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18-03-14 00:00 信息来源:泰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访问次数:

(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研究确定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及事项目录,对退出政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市政府决定。

(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管理进驻中心的部门(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

(四)组织实施关于窗口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组织联审会办;负责对窗口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

(五)牵头组织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专家库,拟订交易规则。

(六)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监督部门、中介机构及其他招投标、采购当事人提供场所、设施,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发布招标信息、受理报名登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相关服务。

(七)负责统筹协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对政务服务分中心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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