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25-304303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4-27
文 号 时 效

拟对江苏天海新特钢有限公司机械铸钢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7 14:46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建设地点:泰兴市珊瑚镇珊瑚工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江苏天海新特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天海新特钢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利用位于泰兴市珊瑚镇珊瑚工业集聚区现有标准厂房,建设机械铸钢配件技改项目,建筑面积为4210m2,占地面积为6602m2,主要是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整改升级部分环保设施,新增淬火液淬火工艺,其余工艺均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原产能不变。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421日至425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淬火废气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废气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一套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现有消失模自动生产线、抛丸、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浇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淬火渣(自来水淬火)、废布袋收集售;淬火渣(淬火液淬火)、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427日至20255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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