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23-10455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6-07
文 号 时 效

拟对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7 14:11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拟对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江苏盛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建设季铵盐生产厂房与相关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700吨酰胺/酯基中间产品、2500吨甜菜碱类、2800吨氧化胺类、2300吨氯甲烷类、1000吨氯化苄类、700吨硫酸二甲酯类、3000APG15000吨脂肪酸甲酯&脂肪醇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524日至6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项目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洗釜废水经“膨润土吸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弃水、地面清洗废水、洗桶废水、生活污水等一并收集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各类废气收集治理。季铵盐生产厂房不含氯废气、洗釜废气、罐组(一、二、三)呼吸废气经“碱洗”后接入厂区现有RT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含氯废气、罐组(四)呼吸废气一并收集至“反应吸收塔+碱洗+水洗”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制桶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低氮燃烧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废气收集至“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过滤残渣、过滤废滤袋、精馏残渣、蒸发残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内袋)、废滤袋、收集粉尘、废有机膨润土、含油污泥、废气处理冷凝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67日至20236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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