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汉途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化轮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古溪镇横垛居委会振兴西路北侧
建设单位:泰兴市汉途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汉途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在泰兴市古溪镇横垛居委会振兴西路北侧,建设本项目。原辅料等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12月30日至1月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内化粪池处置后给周边农户运作水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喷塑固化过程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空,喷塑固化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空,经过预测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