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23-09342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3-21
文 号 时 效

拟对江苏博诚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1 09:14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拟对江苏博诚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根思乡工业集聚区(城北工业聚集区)建设路东首

建设单位:江苏博诚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江苏博诚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栋一层厂房(4#车间),新增建筑面积800m2新增立式烘干机等设备,建设玻璃纤维高温布及制品扩产项目。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聚四氟乙烯高温布500万平方米,全厂年产四氟玻璃纤维复合布150吨、硅胶玻璃纤维复合布50吨、聚四氟乙烯高温布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314日至320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到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综合利用不外排。喷淋废水、除油器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胶废气、浸胶废气、烘干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危废贮存废气。配胶废气、浸胶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一级碱液喷淋+水气分离+静电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DA003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废气经采取密闭加盖、加强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由于危废皆及时密闭暂存,危废挥发出的危废贮存废气有限,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设置的气体导出口排出。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收集外售;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喷淋废液、废油脂、污泥、废活性炭、废抹布和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321日至202332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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