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联海电子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泰兴城区工业园)长顺创谷智慧健康医疗产业园3号楼4层(根思西路111号)
建设单位:泰兴市联海电子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联海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江苏腾顺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泰兴城区工业园)长顺创谷智慧健康医疗产业园3号楼4层(根思西路111号)作为生产车间,购置数控车床、轻型钻铣机、台式攻丝机等设备建设电连接器生产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电连接器30万套的生产能力。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3月21日至3月2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抛光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陶瓷颗粒、不合格品、一般包材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金属屑、危废包材、废包装桶、含油沉渣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