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141/2023-10141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5-16
文 号 时 效

拟对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16 09:51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通园18

建设单位: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金燕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厂区内已建并完成竣工验收的醇醚装置车间,依托现有的公辅、贮运、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设备布局和废气治理工艺、调整生产线,减少原环评产品产能3.5万吨/年(原环评中5000吨/年壬基酚聚氧乙烯醚产能全部放弃,异戊烯醇聚氧乙烯醚、甲基烯丙醇聚氧乙烯醚各减产15000吨/年),并将减少的产能改为生产2种新产品(二乙二醇单乙烯基聚氧乙烯醚20000吨/年、乙二醇单乙烯基聚氧乙烯醚15000吨/年),同时增加异戊烯醇聚氧乙烯醚、甲基烯丙醇聚氧乙烯醚、二乙二醇单乙烯基聚氧乙烯醚、乙二醇单乙烯基聚氧乙烯醚4种产品的60%水溶液复配产品,本次工程实施后醇醚装置总产能为7.96万吨/年(水剂产品产能折纯后,醇醚装置总产能依然为7万吨/年)。

公示情况:428日至515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醇醚车间废气吸收废水、机泵冷却废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检测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一并收集至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工艺废气收集治理。醇醚车间催化剂釜放空废气、工艺冷凝器不凝废气、氮气置换吹扫废气、催化剂配置间废气一并收集至“碱洗塔+RTO”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桶装物料投料废气、储罐(乙类罐组)呼吸废气、危废库废气一并收集至“碱洗塔+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造粒包装间含尘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以上尾气合并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灌装车间内水剂储罐废气收集至“碱洗塔”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厂内水剂产品生产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516日至20235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