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投资282万元,在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现厂区内建设,对现有PO12生产线的部分产品进行技改,将其中2000吨/年聚丙烯酰胺干粉产品原料中的NaOH溶液替换为KOH溶液;其他原辅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均不发生变化。
公示情况:5月25日至6月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深度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设计全厂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处置方案。废气喷淋塔洗涤废水收集至厂区内现有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泰兴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采取切实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对各类废气收集治理。溶解和聚合工序废气分别收集至“一级水洗喷淋”装置处理,废气一并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聚法生产时,干燥工序废气收集至“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排放;水解法生产时,干燥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和后水解工序废气一并收集至“氨气处理系统”装置处理,尾气通过现有20m高排气筒排放。研磨筛分、混合筛分和包装工序废气分别收集至“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缓冲罐废气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以上尾气一并通过现有18.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