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兴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公司拟投资1484万元,依托公司已建及拟建公共管廊、现有项目的氢气管道,新增氢气管道共13550m,其中氢气供气总管160m,氢气总管12610m,氢气总管至用户支管780m。项目仅建设到用气企业围墙内一米,企业内一米外的管线由用气企业自行建设。企业内氢气管线主要由氢气管道、计量表、报警器和监控探头组成。新浦等供氢单位在公司界区内设在线检测设备,以实时监控氢气品质。本项目不涉及输入端的氢气生产及压缩系统以及输出端的氢气接收装置,无新增生产设备。
公示情况:202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报告表》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环境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落实施工作业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必须采购涂装好的成品管道,施工均在管廊或沿线完成,施工时尽量减少对绿化带植被的影响,并及时恢复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和绿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防止切割、焊接、吹扫等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管材阀门包装袋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置。
3、按照《报告表》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87710151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