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为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自主申请,市人社局备案,确定2025年度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做好相应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使用、待遇发放等后续工作。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索 引 号 | 014441886/2025-319946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14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发布2025年度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公告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
为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自主申请,市人社局备案,确定2025年度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做好相应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使用、待遇发放等后续工作。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