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1886/2025-320015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6-18
文 号 时 效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6-18 16:28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泰人社监列告字〔2025〕第2001号

用人单位:阜阳鑫铭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4MAD6A1A15R

法定代表人:李兴启,身份证号码:320825********1918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文军,身份证号码:321028********5214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张乾坤等86名农民工2025年1月至3月的剩余工资344091.61元,情节严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址: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永攀  0523-87729010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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