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云清:
经核查,您(现身份证号码:321025********6625)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321025********6625)2005年6月至2017年11月的企业养老保险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待遇,共计人民币40666元,大写肆万零陆佰陆拾陆元。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我中心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我中心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账户名称:泰兴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10039496689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徐幸 田星
电话:0523-87729182、8772915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泰兴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