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将下列单位和个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现予公示:
用人单位名称:江苏宏晨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成
身份证号码:3206831992****5172
列入期限:2025年1月17日至2028年1月17日
列入理由:拖欠宋X等26名农民工2022年-2024年的剩余工资514797.5元,经责令支付后未支付。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