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党组〔2023〕2号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赵新元同志 主持局党组、局行政全面工作。
陈 辉同志 分管法制、信访维稳、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劳动关系、退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信访室、行政许可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工资福利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档案)管理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苏建南同志 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机关内务、干部人事、群团、基金监督、人才开发、拆迁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基金监督科、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党支部、关工委。
孙建民同志 分管财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失业保险、人事考试、就业创业、职业能力建设、基层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试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富强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李卫祥同志 协助分管就业创业、拆迁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2月7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