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1886/2025-282568 分 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03-27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5-03-27 16:59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泰州市委、泰兴市委的相关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依法管理并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泰州市有关政策,统筹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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