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311X/2026-291066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6-01-23
文 号 时 效

泰兴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07:38 信息来源:泰兴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泰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中心,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三农”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信息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45条。主要围绕以下重点领域:

1.机构职能与政策法规:及时公开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负责人信息,以及涉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3条。

2.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在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泰州)公开农业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流程及结果信息383条;依法公示行政处罚40条。

3.重点领域信息:

(1)涉农补贴:详细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的实施细则、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情况5条。

(2)项目实施: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重大项目的批准、建设进度、验收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22条。

4.其他信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重要会议、通知公告、人事任免、应急管理等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特定项目审批细节、个别补贴发放明细等。所有申请均按规定时限、法定程序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1件(因涉及个人隐私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经作区分处理后公开),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并已告知途径8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泰兴市人民政府已做出驳回当事人复议请求的决定。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及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分类和关键词标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线上平台: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优化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便利性。

2.线下渠道:完善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提供纸质资料查阅服务。

3.融合公开:探索通过政策宣讲会、公开栏、村级广播等多种方式,将重要涉农政策信息延伸至基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业务科站、下属单位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等,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社会评议:通过网站互动、电话咨询等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如个别项目实施过程的动态更新不够及时。

2.面向基层农民群众的精准推送和信息获取便利性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在年内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了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台账,明确各环节公开责任和时限要求。二是结合农技推广等工作,开展“政策下乡”面对面宣讲19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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