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280/2015-02596 分 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泰兴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5-01-06
文 号 泰教校〔2015〕1 号 时 效

市教育局转发省校安办关于做好校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6 00:00 访问次数:

各学校:

现将省校安办《关于做好校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在去年底开展校舍安全排查的基础上对照本通知要求做一次回头看,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填写附表,通过电子邮件于115日前发送市局校管办,逾期未填的视为无新情况。希各学校加强冬季校舍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可能危及人员及财产安全的隐患,应立即采取防控消险措施,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相关情况除上报市局校管办(邮箱:xab87728001@163.com)统计备案外,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及时向学校举办方报告,并根据市政府“泰政发〔2010〕67号”和“泰校安办〔2014〕1号”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方案,确保校舍安全。

附件一:关于做好校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附件二:校舍安全排查表

泰兴市教育局 

2015年1月5日


附件一:

关于做好校安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校安办:

近期,部分省市相继发生了学校围墙坍塌、幼儿园校舍坍塌、学校工地脚手架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安全警钟一再敲响。为汲取上述教训、切实保障校舍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程安全。各地要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5号)和去年以来省政府和教育厅领导同志关于校安工程工作的讲话精神,本着对国家、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落实校安工程各项管理制度,真正从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训,把校舍安全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不可心存任何侥幸

二、深入排查校舍安全隐患。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基本完成校安工程项目,更有多数地区正在加紧实施校安工程项目。但最近开展的校安工程专项督查发现少数地区在工程的安全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如有的已建项目未设沉降观测点、教学楼外贴瓷砖,有的在建工地塔吊、脚手架使用不够规范,等等,必须迅速整改。

各市校安办要举一反三,就已经完成校安工程的项目、在建的项目、尚未实施的校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内容是:校舍基础有无沉降,房屋是否位移和倾斜,墙体是否裂缝,外墙瓷砖是否掉落;部分年代久、安全等级低的校舍及临时用房能否抵抗风灾、雪灾;施工现场与教学区是否严格隔离,施工设备、工具是否规范使用;附属设施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效,围墙、防护栏杆栏板是否坚固。

三、严禁使用D级校舍。各地要结合本次排查,再次督促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D级校舍,对已封存的D级校舍不得再行启用。

四、认真落实整改要求。11月至12月,各地校安办根据省要求对制定2015年校安工程实施计划、落实项目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以及加强校舍信息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自查和复查,省级抽查也已经结束,各地对督查发现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省将对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

请各市及时总结汇总本次安全排查情况,于2015年1月25日前书面报省校安办。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二:

校舍安全排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去年底排查上报信息后新发现的校舍安全隐患情况

校园内是否存在并仍在使用D级校舍及其他不能保障安全使用的校舍(如有,请具体描述)

序号

隐患基本情况

危害评估

已采取防控措施

填报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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