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010/2017-02469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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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发改委内设科室及其职能

发布日期:2017-05-31 00:00 访问次数:

泰兴市发改委内设科室及其职能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督办、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信息发布、信访和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考核、总结等机关日常政务;会同相关科室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承担机关党务、共青团、工会工作。会同相关科室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本部门法制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布、清理和编纂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和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军事需求制定经济动员规划、预案;组织开展动员潜力调查;组织落实国防建设项目;进行动员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

协助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等工作。

()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行政、事业等经费的管理;抓好机关的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好财务状况分析;对本委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和审计;组织实施委属单位财务管理、审计、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挂发展规划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区域等规划和政策;提出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分析研究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监测;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市内外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动态,提出动员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贯彻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指导、监督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地理空间信息系统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低碳经济、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地质勘探、水资源平衡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环境保护、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四)工业外经科

研究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及政策;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园区参加外国友好县市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

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统筹科技及信息化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重大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研制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负责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同推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建设工作;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者审核转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做好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创新和产业化工作,推进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

综合分析、协调工业重大发展问题,研究提出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有关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规划战略产业、支柱产业及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根据授权和分工,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审核转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审核境外工业投资项目;负责拟定全市年度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计划;牵头负责工业方面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

(五)社会发展科(挂对外经济协作科、石油天然气科、市涉企类中介机构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等方面的政策及有关的重大问题;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做好重点社会事业项目的申报和上争工作。

研究分析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

负责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合作和参与西部开发等有关工作。承担泰州市政府交给我市的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新疆、与陕西挂钩扶贫协作等工作;负责我市参与西部开发项目的规划制定和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成品油配置计划的编制、落实和协调,规划全市成品油经营网点布局,审批和申报成品油储运设施和经营网点(含新建、迁建、改扩建)的设立,审批和申报成品油经营企业申请变更、转让、租赁;负责石油(含成品油)、天然气储备及供应工作。负责全市天然气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天然气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有关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全过程监督管理;承担天然气利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制订涉企类中介组织的发展规划,对涉企类中介机构建设提出指导意见,有计划地培育涉企类中介市场;推进涉企类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培育行业品牌;规范涉企类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对涉企类中介机构、涉企类中介行业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改善涉企类中介机构执业外部环境。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牌子)

负责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宏观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投资改革建议;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负责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监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编制和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市重点项目计划;负责初审和转报需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参与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的政策规定,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进程中的招投标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工程咨询评估工作。

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项目实施情况;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政府出资或融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原材料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能源、交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组织编制能源、交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能源、交通原材料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授权和分工,负责审核或审批其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根据授权和分工,负责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建设项目;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

承担市重大项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负责《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负责并指导监督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负责各种许可、批准文件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八)体制改革科(挂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牌子)

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市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经济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组织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研究并协调解决社会事业领域有关体制、机制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改革议案;参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负责推动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监督企业(公司)债券融资活动;组织协调企业上市工作,引导资金投向。承担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九)农村经济科(挂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

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及扶贫开发计划;编报农业重大项目和向上争取专项贷款;参与指导农业产业化、负责招商引资等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编制、实施、督查;负责跟踪管理农业国债项目;负责外向型农业及对外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重大项目、国债项目的编报上争工作。承担市农业招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旅游服务科

承担全市旅游发展政策的起草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承担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宣传推介和相关保护工作;引导休闲旅游;推进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市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旅游路线的规划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参与项目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上争旅游专项经费和跟踪检查项目进展落实情况;指导全市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业务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承担本市与国际旅游机构的交流合作和国内旅游市场合作推广工作;指导本市旅游企业开展自主外联与市场推介工作。协调组织重大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负责旅游信息编报、发布、宣传工作;负责旅游创意策划工作,承担旅游宣传、招商图文、影像资料的制作工作;负责旅游宣传网络保障工作,指导咨询中心、集散中心的运营;负责旅游网站运行维护及网络舆情办理工作;负责旅游商品推广工作。

负责对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实施行业管理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颁布的规章制度、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开办旅行社、旅游饭店的初审、报批、年检年审和经营活动、服务质量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评比;负责全市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评选工作;负责国家星级酒店、A级以上风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申报工作;受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投诉;颁发旅游从业人员的上岗证;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旅游人才规划和标准,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价格、收费标准和市场秩序等工作。

(十一)综合法规科(挂“物价局办公室”、“服务价格科”牌子)

组织协调物价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物价局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文秘、档案、法制、信访、保密、机要、纪检、监察、党务、人事工资、考核奖惩、培训、财务后勤及综合业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全市物价总水平年度控制目标,并组织各项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承担价格政策调研、价格法制培训和普法工作;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物价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管理房地产价格、涉房工程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

(十二)价格管理科

组织实施泰州市以上价格改革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实施市管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对放开的工、农业产品价格组织行业价格管理;参与重要农副产品储备吞吐的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服务新农村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价格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团体收费,负责分管权限内的经营性收费的审批、调整和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价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十三)价格监测监审科

组织实施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行政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进行价格形势分析及预测;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预警、预测价格异动事件,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制度;依法开展定调价前期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下达的工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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