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正股级内设机构规格的请示
市编办:
《泰兴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泰政办发[2011]200号)中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设4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4名、副科长2名。该《规定》中对内设机构规格未作说明。根据职责和工作实际,我局请求贵委参照泰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兴化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内设机构设置的规格,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4个内设机构为正股级规格。
妥否,请批示。
2017年10月18日
| 索 引 号 | 014442010/2017-02467 | 分 类 | 机构设置 |
| 发布机构 |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7-10-18 |
| 文 号 | 泰发改[2017] 123 号 | 时 效 |
关于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正股级内设机构规格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