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42010/2017-02467 分 类 机构设置
发布机构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7-10-18
文 号 泰发改[2017] 123 号 时 效

关于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正股级内设机构规格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7-10-18 00:00 访问次数:

关于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正股级内设机构规格的请示

市编办:

《泰兴市物价局检查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泰政办发[2011]200号)中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设4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长4名、副科长2名。该《规定》中对内设机构规格未作说明。根据职责和工作实际,我局请求贵委参照泰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兴化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内设机构设置的规格,明确市物价局检查分局4个内设机构为正股级规格。

妥否,请批示。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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