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设机构 21 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财政监督科、综合科、农业科、企业科、经济建设科、乡镇财政管理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绩效评价科、政府债务管理科、国资中心综合科、国资中心资产管理科、国资中心投资发展科。设有行政编制48个,工勤编制6个。
2.下属单位 5个,分别是:泰兴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中心,内设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泰兴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审核中心,内设1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泰兴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内设3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泰兴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内设7个全额事业编制;泰兴市基层财政服务中心,内设132个全额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