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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

发布日期:2023-04-15 10:21 信息来源:泰兴 访问次数:

一、实施时间:2023年4月4日起

二、免费对象:

1.具有泰兴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办理火化事宜的泰兴户籍居民);

2.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3.市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

三、免费项目及标准: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250元/具;

2.三天内遗体冷柜馆内冷藏费210元/具(70元/天);

3.普通设备遗体火化费800元/具(含遗体消毒费);

4.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四、遗体免费接运执行方式

目前,我市除各殡仪馆自备的遗体接运车辆外,还存在一定数量的社会遗体接运车辆。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公安、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制定遗体接运车辆管理方案。过渡阶段,各殡仪馆实行遗体接运预约制,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减免仅限于殡仪馆自备车辆,只负责接运遗体到馆。

五、申办程序

丧事承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凭公安 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本 地殡仪馆领取并填写《泰兴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 表》(附件1),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经审核后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1.丧事承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3.逝者为婴儿,须出具医院、公安部门的相关材料;

4.无名尸由公安部门出具相关材料。

符合规定在外地火化的,由丧事承办人凭火化证明和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发票到本地殡仪馆结算,免费项目及标准不超出此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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