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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8 16:30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2026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泰兴城区、黄桥镇区高考、中考期间的环境监管通告如下:

1. 61日至17日,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日12:0014:0019:00至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所有机动车辆不得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周边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

2. 67日至69日高考期间、615日至617日中考期间,实行24小时禁噪。建筑、装潢施工单位一律停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斗香。

3. 考点周边道路在考试期间实行交通管制。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考、中考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及时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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