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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31 16:28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市各有关部门:

《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报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完成时限

1

《泰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市发改委

2026年4月

2

《泰兴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

市水务局

2026年10月

3

《泰兴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2月

4

《泰兴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6年12月

5

《调整泰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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