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泰兴市“一县一策”大气治理攻坚三年工作方案(2026-2028)》《泰兴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拟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我单位起草了《泰兴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拟扩大区域示意图》(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22日止(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电子邮件:545844338@qq.com;
2.信函: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地址: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邮编225400。
附件:《泰兴城区烟花爆竹禁放拟扩大区域示意图》(征求意见稿)
泰兴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泰兴市拟扩大禁放区域:澄江东路(新334省道)以南、同德路以北、镇海南路以东、桑木大道以西。扩大范围区域约1.376平方公里,禁放范围涉及到姚王街道桑木新村二区(雍翠园)、三区等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