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除《泰兴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泰兴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作为属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列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6年拱极路东侧等6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列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附件: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附件
2026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部门 |
1 | 泰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改委 |
2 | 调整泰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泰兴市“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 | 市交通运输局 |
4 | 泰兴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 | 市水务局 |
5 | 泰兴市“十五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规划 | 市住建局 |
6 | 2026年拱极路东侧等6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 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