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021001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村两千亩左右农田保护区被村干部擅自承包给开发商用于建设东郊森林公园(现已建成),该情况村民不知情且不同意。诉求:要求尽快将土地还给村民或者给村民办理失地保险。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整改措施
1.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要求,围绕群众诉求,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工作。
2.所有村民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委托书。
四、完成时限
2025年4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要求,已围绕群众诉求,对群众做好了政策解释工作,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2.所有村民户已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租赁委托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634504
电子邮箱:2972145166@qq.com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