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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编号:X3JS202411130049号)

发布日期:2025-09-30 17:28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130049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虹桥工业园区,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未硬质化场地,堆放煤炭、砂石,造成雨污横流。在江堤外侧露天堆放,遮盖不到位,常常是尘土飞扬;批复文件中写明应建设一条廊道,而非货车运输。租赁企业未按要求办理环保手续,相关设施也很不到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若民生港务破产重组复产,则加快堆场规范化建设,加强码头平台环境管理。

2.圳腾公司进行物料已用防尘网全覆盖,处理了现有滤泥饼;若复产,则规范堆存处置一般固废滤泥饼。

3.圳腾公司、民旺公司无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情况不属实。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圳腾公司已对物料已采用防尘网全覆盖,并处理现有滤泥饼结束。

2.圳腾公司、民生港务至今未复产。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0739679

电子邮箱:252097067@qq.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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