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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编号:X3JS202411010053号)

发布日期:2025-09-17 17:07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010053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虹桥镇广福村和三桥村,河塘复垦使用虹桥仓储码头的洗沙固废,无法生产粮食。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即知即改,暂停广福村和三桥村复垦项目施工。

2.施工单位清理已回填的一般固废泥沙结束。

3.由第三方机构对清运后的坑塘底泥进行了监测,土壤达到农业用地污染控制标准。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已暂停广福村和三桥村复垦项目施工。

2.施工单位清理已回填的一般固废泥沙结束。

3.第三方机构已对清运后的坑塘底泥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土壤达到农业用地污染控制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0739679

电子邮箱:252097067@qq.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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