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管理办),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泰兴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泰兴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docx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