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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编号:D3JS202410220046)

发布日期:2025-09-17 16:41 信息来源: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0220046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村殷王村52组村民投诉,该村两千多亩左右农田被建设成了森林公园,一亩地补贴1200块钱,该情况村民不知情,未让村民看承包合同,无视村民诉求。要求将良田归还村民,补贴的1200块钱无法满足村民生活,补贴较低。

一、整改实施主体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整改措施

1.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要求,围绕群众诉求,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工作。

2.所有村民户已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租赁委托书。

四、完成时限

2025年4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要求,围绕群众诉求,做好群众工作,稳步推进工作。

2.所有村民户已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租赁委托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634504

电子邮箱:2972145166@qq.com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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