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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编号:X3JS202411060012号)

发布日期:2025-09-17 17:05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3JS202411060012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兴市虹桥镇七圩村江堤路,1.江苏民生港务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环保设施与环评验收文件中不一致。民生港务的码头建设完成后即投入使用,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廊道,采用车运作业。车运作业过程中,尘土飞扬。民生港务提供未经硬化的场地,供圳滕建材露天大量堆放工业固废。2.民生港务内的水洗机制砂生产企业江苏圳滕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原始环评手续后,私自增加生产线;未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材料运输、原材料堆场、成品料堆场均未采用密闭仓库的形式,露天堆放。未设置污水管网系统,雨天道路泥泞不堪,晴天尘土飞扬;生产时布袋除尘器从未开启,未建立使用台账、更换保养台账。产生大量固体废物弃土,未做固废种类核实,未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未建立固废处置台账,露天随意堆放。通过没有固废处理能力的个人或公司,违规处置固废。大量固废堆放在紧邻江堤外侧的裸露地面上,堆放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总数量多达6万方。堆放处地面未经固化且紧邻长江,固废随雨水渗透流淌,威胁长江水质安全。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泰兴市虹桥港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规范处置现有滤饼。

2.圳腾公司对物料采用防尘网全覆盖。

3.圳腾公司若复产,则按规范妥善贮存处理后续产生滤饼;民生港务破产重组后规范建设堆场。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泰兴市虹桥港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规范处置现有滤饼。

2.圳腾公司、民生港务止今未复产,圳腾公司已对物料已采用防尘网全覆盖,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30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0739679

电子邮箱:252097067@qq.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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