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3JS202410260005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泰州市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东北方向有个珊瑚工业集聚区(S229省道西侧),举报人所在村庄东北方向有油漆味,正东方向有铸造厂的味道和烧垃圾的焦味,类似于电机或者压缩机的声音扰民,声音持续一整天,夜间偶尔也有声音。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措施
1.对泰兴市珊瑚工业集聚区无组织废气、边界噪音进行监测。
2.要求天海公司、奥德斯公司规范使用隔音降噪设施。
3.要求江宇公司按铸造行业整治要求,对淬火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装置进行改造。
4.要求集聚区内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四、完成时限
2025年4月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经监测,泰兴市珊瑚工业集聚区无组织废气、边界噪音和企业有组织废气达到相应功能标准。
2.江苏天海新特钢有限公司南侧风机隔音装置呈封闭状态,江苏奥德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池外壳冲床生产时车间门窗呈关闭状态。
3.江苏江宇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完成油淬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新建油淬工序集气罩、排气管路、废气处理装置等。
4.泰兴生态环境局长期坚持对珊瑚镇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废气直排、超标排放、噪声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8日)向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23-87712066
电子邮箱:txsthjj@126.com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