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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09:28 信息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市各有关部门:

《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报市政府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部门

完成时限

1

《泰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泰州泰兴生态环境局

一季度

2

《扩大燃放烟花爆竹禁限区域》

市公安局

三季度

3

《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季度

4

《泰兴市苏利巷街区保护更新实施规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季度

5

《重新公布泰兴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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