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李向阳率调研组赴我市,开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题调研。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走访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登记上牌服务点、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聚焦条例落地关键环节,重点核查车辆源头监管、登记上牌流程、非标车辆存量治理、路面通行管控、15公里限速执行、十年报废标准、16周岁骑行年龄限制等条款落实情况。同时,调研组专门听取各方意见,详细了解外卖、快递及共享电动自行车日常监管现状,广泛收集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工作成效予以肯定。调研组表示,将系统梳理本次调研收集的基层问题与意见建议,为条例修订完善提供详实依据,进一步健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调研组希望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持续立足基层治理实际,积极为全省电动自行车立法完善建言献策,凝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合力,助力全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筑牢群众出行安全法治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