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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方案——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瞄准70%以上

发布日期:2025-05-26 08:56 信息来源:泰兴市融媒体中心 访问次数:

为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近日,我市出台《泰兴市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努力促进就近就地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据悉,《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相关规划要求、主要处理方案内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实施方案》指出,该政策要求提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全省目标每年新增1500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污水管控率每年提升10%。编制依据分别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试行)》(苏环收〔2024〕6997号)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工作准则。《实施方案》主要按照最新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实施范围、城市水环境治理规划确定水环境治理标准、市域供水专项规划确定人均用水指标、市域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确定污水处理规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确定处理方案内容,推行城乡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将坚持“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利用为先、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立足农村实际,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立足农村实际,选择治理模式,分阶段对农村生活污水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用尽用。结合我市环保实际,提出主要处理模式“资源化利用(管控)、资源化利用”两种,同时按照《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指南》等相关规范标准对粪污无害化处理,并根据实施目标确定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

此外,《实施方案》将主要围绕组织实施、上争协同、评估问效、宣传引导、长效管护等五个方面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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