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兴市委巡察机构高度重视巡察人才队伍建设,从人才储备、教育培训和管理考评等三方面入手,着力打造高素质巡察队伍,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强化部门协同,充实巡察人才储备。联合市委组织部建立涵盖纪检、党建、财审、医疗、工程项目、农业农村、综合协调等专业的巡察人才库,并定期动态更新,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梯次。巡察前,与组织部门共同拟定兼职干部需求方案,联合抽调人员组建巡察队伍,并根据每轮巡察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新任市管干部、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进一步提升巡察队伍战斗力。十四届市委巡察以来,已建立巡察人才库1个、150人左右(不含村、社区),对村(社区)巡察人才库1个、115人;先后选派52名新任市管干部、42名年轻干部参加一线巡察,夯实巡察人才基础。
强化培训赋能,补足巡察能力短板。常态化开展巡前业务培训。一方面,安排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职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流程、谈话技巧、线索收集、撰写报告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讲解;另一方面,根据每轮巡察对象特点,邀请相关行业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授课和专题业务指导,就相关政策规定、典型案例分析、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等进行深入讲解,全面提升巡察干部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今年3月,针对十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对象涉及镇村、国企、机关部门等板块较多、职能差异较大情况,泰兴市委巡察机构邀请农业农村、住建、国资等领域9名专业人员,围绕农村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监管、国资国企工作情况等对各巡察组进行专题培训,为专兼职巡察干部高效开展巡察工作厘清思路。
强化管理激励,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持续加强巡察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和泰州“十条禁令”等内容纳入巡察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巡察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巡察结束后,对兼职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的工作表现、落实组织生活、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实绩鉴定并反馈派出单位。对不胜任或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入库专业人员及时动态调整,激发兼职干部开展巡察工作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