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目标
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内部清廉、高效、公开,设立中心廉政监督岗,对所有窗口业务进行全过程廉政监督,确保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违纪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与信任度。
二、监督原则
1.依法依规:监督工作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以及中心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确保监督行为合法合规。
2.预防为主:通过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3.全面覆盖:廉政监督贯穿窗口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办结、踏斟、验收等全过程,涵盖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和各类业务事项,实现无死角、无盲区监督。
4.公平公正:对发现的问题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不偏袒任何个人或部门,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监督内容
1.工作纪律: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是否遵守考勤制度,有无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是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期间是否存在玩手机、闲聊、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2.服务态度:检查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和企业是否热情、耐心、文明,有无态度冷漠、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是否主动为群众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业务办理:核查窗口业务办理流程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滥用职权、擅自增设审批条件或环节等问题;对审批结果是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廉洁自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索取贿赂等行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是否存在违规干预、插手正常业务办理等情况。
5.信息公开:检查窗口是否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信息,包括办事指南、审批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确保群众和企业知情权。
四、监督方式
1.日常巡查:廉政监督岗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每日不定时对各窗口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和业务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巡查记录。
2.视频监控:充分利用中心的视频监控系统,对窗口业务办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回放,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3.群众监督:在服务大厅设置意见箱、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平台,鼓励群众和企业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廉政监督岗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4.专项检查:针对重点业务、关键环节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廉政检查,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监督人员管理
1.岗位设置:廉政监督岗设在中心督查科内,负责日常督查和统计汇总。廉政监督岗实行周轮督制度,从业务科抽调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政务服务业务、具备一定纪检监察知识的工作人员担任廉政监督岗人员,确保监督工作专业、有效开展。
2.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廉政监督岗工作人员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廉政监督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考核评价:建立廉政监督岗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其工作表现、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不称职或违反纪律的监督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六、问题处理与责任追究
1问题处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廉政监督岗应及时向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反馈,责令其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较为严重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中心领导班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责任追究: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窗口工作人员,廉政监督人员应立即向督查科负责人报告相关情况,由督查科进一步核实确认后,会同相关窗口单位意见后,再报中心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理;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实行 “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相关领导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七、工作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黄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廉政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心督查科牵头,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廉政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廉政监督岗相关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廉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3经费保障:中心应将廉政监督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监督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