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组织编制了《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该《实施方案》更加符合实际,能更好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公示如下:
一、拆旧补偿方案
《实施方案》涉及使用泰兴市2022年度挂钩复垦项目,拆旧地块位于虹桥镇、分界镇、古溪镇,总面积6.2980公顷,复垦后新增农用地6.0207公顷、新增耕地6.0207公顷。拆旧地块复垦前均为村庄用地,涉及拆迁农户的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货币补偿款、被拆迁房屋附属物以及装饰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均已补偿到位。
二、安置方案
泰兴市2022年挂钩复垦项目已实施并验收结束,拆迁补偿以及安置工作已经完成。安置模式主要采用集中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模式。
《实施方案》未安排建新安置区。
三、留用方案
建新留用区共涉及建新留用地块11个,位于济川街道、姚王街道、河失镇、分界镇、古溪镇。建新留用地块总面积为6.0118公顷,建新用地规模为6.0118公顷,占用农用地5.9994公顷,占用耕地5.1363公顷,占用未利用地0.0124公顷。建新留用区的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园绿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拟于2026年开展项目建设。
四、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1)拆旧地块土地权属调整
拆旧地块土地权属调整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土地所有权的调整,二是土地使用权的调整,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
(2)建新区土地权属调整
该实施方案建新地块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建新地块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相关手续,涉及权属调整的应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做好相关权证的登记工作。
公示期自即日始30天,即2026年2月7日—2026年3月8日,凡对本次实施方案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23-80125616
附件:泰兴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6年度第1101批实施方案
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6日
征集期间末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